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对直属高校经营性资产清查的通知

日期:2010-06-08浏览次数:44

教技发厅函〔20093

部属各高等学校:

2005年我部启动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工作以来,各校按照统一要求对所投资企业进行了全面清查,初步建立了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分类建账、分开管理的制度;多数学校已组建了国有独资性质或法人独资性质的资产经营公司,陆续将学校经营性资产划转到资产公司,由其代表学校持有对企业投资所形成的股权,在直属高校与企业之间设立了防火墙。经过三年多时间的工作,目前我部直属高校已初步建立了国有经营性资产有效监管的新体制。

  1月份,我部召开了2009年度直属高校产业工作会议,对今年直属高校产业工作做出全面部署,其中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是,2009年年底前各校至少要将本校70%以上所投资企业股权相对应的净资产划转到资产公司。为了完成这项工作任务,推动直属高校全面建立新型的产业管理体制,教育部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(设在科技发展中心,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)决定组织直属高校对经营性资产开展全面清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各校要充分认识开展经营性资产清查的重要性,切实加强对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,落实下述两项工作的负责人(见附件一),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。

   二、由各校财务处牵头负责,学校产业和国资管理部门配合,全面清查学校截止到20081231日前所有对校办企业投资,认真填写各校对校办企业投资明细表(见附件二),于531日前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寄至领导小组办公室

  三、各校资产公司填写截止到20081231日前已划转

  到资产公司的所有对外股权投资明细表(见附件三),于2009531日前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寄至领导小组办公室

  四、各校及资产公司在组织开展资产清查过程中,要重视做好

  查漏补缺工作,建立所属投资企业完整的档案资料,内容包括公司设立批准文件、营业执照、相关投资协议、验资报告、非转经批复文件、非货币出资评估报告备案表、公司章程、公司最近年度审计报告、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等。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年将组织对各校投资企业档案建立情况进行抽查。

  五、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是产权界定、资产划转、产权转让、企业改制、合并分立、对外投资等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。请各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及时办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及产权变动手续。

  教育部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:

  联人:陆松

  联系电话:010-6251237362514690

  传真:010-62514691

  电子邮箱:cyc@cutech.edu.cn

  通讯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1005

  邮政编码:100080

  附件一:直属高校经营性资产清查工作负责人名单备案表

    二:___大学对外股权投资明细表

    三:大学资产经营公司对外股权投资明细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教育部办公厅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OO九年四月二十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