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照《惠州学院科技成果转让、许可管理细则》(惠院发〔2019〕212 号),经协商决定,我校拟将发明人林宏翔、刘佟、崔晗、蔡昭权、魏晓慧共同发明的1项专利成果—“半导体激光器”发明专利(专利申请号:ZL201910015103.8)转让至惠州市忠邦电子有限公司,现就拟转让事宜进行公示,公示信息如下:
发明名称 | 专利类型 | 申请号 | 申请公布号 | 发明人 |
半导体激光器 | 发明专利 | ZL201910015103.8 | CN109638640A | 林宏翔、刘佟、 崔晗、蔡昭权、魏晓慧 |
转让金额:人民币叁拾万叁仟元整(¥303000.00元)
受让单位:惠州市忠邦电子有限公司
公示期:即日起至2021年7月12日。
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惠州学院技术转移中心提出。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,并注明联系方式和提供具体事实材料,否则不予受理。
惠州学院技术转移中心
2021年7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