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照《惠州学院科技成果转让、许可管理细则》(惠院发〔2019〕212 号),经协商决定,我校拟将发明人吕健安发明名为车载天然香气发生器(专利申请号为201710103308.2、专利号为ZL201720172073.8)的发明申请权和实用新型专利转让至惠州市华智航科技有限公司,现就拟转让事宜进行公示,公示信息如下:
发明名称 | 专利类型 | 专利申请号/专利号 | 申请 公布号 | 发明人 |
车载天然香气发生器 |
发明专利
| 201710103308.2 ZL201720172073.8 | 107054010A 206734019U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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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让金额:人民币贰万元整(¥20000.00元)
受让单位:惠州市华智航科技有限公司
公示期:即日起至2022年5月25日。
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惠州学院技术转移中心提出。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,并注明联系方式和提供具体事实材料,否则不予受理。
联系方式:惠州学院技术转移中心
联系电话:2529318
电子邮箱:zcgs@hzu.edu.cn
惠州学院技术转移中心
2022年5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