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照《惠州学院科技成果转让、许可管理细则》(惠院发〔2019〕212 号),经协商决定,我校拟将发明人黄剑锋、彭伟超、汪成龙、吴金健共同发明的1项专利成果—“一种锂电池贴胶加工夹持装置”发明专利(专利号:202322322287.7)转让至惠州市宇星科技有限公司,现就拟转让事宜进行公示,公示信息如下:
发明名称 | 专利类型 | 专利号 | 申请 公布号 | 发明人 |
一种锂电池贴胶加工夹持装置 | 实用新型专利 | CN202322322287.7 | CN220408533U | 黄剑锋;彭伟超;汪成龙;吴金健 |
转让金额: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(¥15000元)
受让单位:惠州市宇星科技有限公司
公示期:即日起至2024年4月15日。
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惠州学院技术转移中心提出。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,并注明联系方式和提供具体事实材料,否则不予受理。
联系方式:惠州学院技术转移中心
联系电话:2529318
电子邮箱:zcgs@hzu.edu.cn
惠州学院技术转移中心
2024年3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