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“商品电子标签生产设备”实用新型专利转让的公示

发布时间:2025-10-23浏览次数:24

    依照《惠州学院科技成果转让、许可管理办法(修订)》(惠院发〔2025〕110号),经协商决定,我校拟将第一发明人汪成龙发明的1项专利成果—“实用新型”(发明专利\实用新型\软著)(专利号:CN202221755182.X)转让至四川攀盈达科技有限公司,现就拟转让事宜进行公示,公示信息如下:

发明名称

专利类型

专利号

申请

公布号

发明人

商品电子标签生产设备

实用新型

ZL202221755182.X

CN217562043U

汪成龙

转让金额:人民币壹仟元整(¥1000元)

受让单位:四川攀盈达科技有限公司

公示期:即日起至11月5日。

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惠州学院技术转移中心提出。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,并注明联系方式和提供具体事实材料,否则不予受理。

联系方式:惠州学院技术转移中心      

联系电话:2529318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电子邮箱:zcgs@hzu.edu.cn          

惠州学院技术转移中心

2025年10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