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照《惠州学院科技成果转让、许可管理办法(修订)》(惠院发〔2025〕110号),经协商决定,我校拟将发明人尹辉发明的1项专利成果—“一种遥控无人机拍摄装置”(实用新型)(专利号:CN202421397558.3)转让至河南知创九州科技有限公司,现就拟转让事宜进行公示,公示信息如下:
发明名称 | 专利类型 | 专利号 | 申请 公布号 | 发明人 |
一种遥控无人机拍摄装置 | 实用新型 | CN202421397558.3 | CN222062304U | 尹辉 |
转让金额:人民币壹仟元整(¥1000元)
受让单位:河南知创九州科技有限公司
公示期:即日起至2026年4月21日。
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惠州学院技术转移中心提出。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,并注明联系方式和提供具体事实材料,否则不予受理。
联系方式:惠州学院技术转移中心
联系电话:2529329
电子邮箱:zcgs@hzu.edu.cn
惠州学院技术转移中心
2026年4月7日
